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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领域重大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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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于田县吉音水利枢纽工程

发文日期: 2021-06-08
吉音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32号文件确定的重点扶持水利项目,也是自治区重点水利工程。工程投入运行后全面实现了枢纽工程灌溉、防洪、发电三大效益。对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

吉音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32号文件确定的重点扶持水利项目,也是自治区重点水利工程。吉音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的克里雅河干流吾格也克河上,距于田县城约120公里,距和田市323公里。是克里雅河流域开发的控制性工程,是一项以灌溉、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工程。吉音水利枢纽工程自2013年9月开工建设以来,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工程于2014年9月18日实现截流;2016年9月15日正式下闸蓄水; 2017年3月22日机组实现并网发电并投入试运行。2017年以来,通过水库调蓄向下游供水33.12亿m3,累计发电量5.22亿千瓦时,全面实现了吉音水利枢纽的灌溉、防洪、发电三大效益。对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字:灌溉、防洪、兼顾发电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的克里雅河干流上,坝址位于克里雅河支流乌什开布隆达里亚河与克里雅河干流吾格也克河交汇口上游约830米处,距于田县城约120公里,距和田市323公里。

2、建设意义及经济效益:该工程是克里雅河流域开发的控制性工程,是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工程。工程建成后将改善灌溉面积45.43万亩,同时将下游防洪堤防标准由3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彻底解决洪水对下游的危害;对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实现农牧民尽快脱贫致富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审批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

1.审批情况:2008年7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了《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新发改农经〔2008〕1344号);2009年7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了《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发改农经〔2009〕1759号);2010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了《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新发改项目〔2010〕1829号)。2013年项目法人由和田地区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初步设计报告重新编制,并于2014年3月得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新发改项目〔2014〕446号)。

2.资金安排情况:项目总投资119404万元,其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77亿元。

三、批准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水库总库容8200万立方米,调节库容4700万立方米,防洪库容600万立方米,电站装机2.4万千瓦,年发电量1.032亿kw.h。由拦河坝、表孔溢洪洞、底孔泄洪、冲沙、放空洞(导流洞改建,龙抬头形式)、发电引水洞、厂房及尾水等组成,为Ⅱ等工程。

四、工程建设情况

本项目计划于2013年9月开工,2017年8月完工,具体实施过程如下:工程自2013年9月重新开工建设,按照总体进度计划要求,分别于2014年9月截流,2016年9月下闸蓄水,2017年3月并网发电,2018年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工程开始全面发挥效益。

五、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自治区水利厅

项目法人: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设计单位:水利部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新疆水利水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施工单位: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水利局